各有关考生: 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申请办理工作将于6月15—20日进行。现结合南海区的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实践课、论文成绩须取得合格成绩,并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3、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4、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 5、已按规定在 2017年5月1日前办妥相关的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或数据更正等相关手续。 二、考生毕业预测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zkxt.zikao.gd/) 1、考生入口 → 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2、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 3、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指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4、毕业管理 → 毕业申请 → 确认基本信息→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院校 → 填写有关内容→毕业申请 → 选择办理地点(南海区0605)、输入联系电话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双面)。其中背面可提前打印,提前准备填写有关内容(参见附件5) 特别提醒: 1、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考籍更正手续。 2、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对本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政治面貌、最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须保证有效畅通)等数据。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办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自考办。 5、考生申请毕业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 020-89338633 。 三、办理毕业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正面不能书写,所有信息必须打印。背面的“个人简历”栏由考生如实填,“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如无单位,也可由户口所在社区居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中背面可提前打印,提前准备填写有关内容(参见附件5)。 3、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必须提供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且专科专业名称与本科专业名称必须保持相同。若已有专科毕业证,但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有加考的,则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参见附件1、2)。所有复印件应用A4复印纸。 四、工作安排:
五、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11月中旬发布。考生应注意南海招考网http://nhzs.nhedu.net发布的发放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 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领证凭据前来领取;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可复印在委托书背面〉,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 领证地点: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3号教育局1楼招生办.联系电话:863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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