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办的文件精神,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并在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已通过的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各科成绩在同一准考证上。
(八)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二、毕业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本科考生网上做好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考生网上申办毕业→交费→交表
(一)前置学历登记:
5月20日前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
(二)考生网上申办毕业: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初审地点(禅城区0604)→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1、登陆
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找回密码。
2、确认基本信息
①确认自己的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联系电话等数据。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并保存(修改)。(请考生一定要及时修改联系电话)
②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
③上述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毕业。
3、考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①准确选择好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
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前专业,并根据自己专科(或以上)的毕业专业,按《报考必读》中该专业的要求,选择是否须加考相应的课程。
③如不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
④毕业初审地点选择(禅城区0604)。
申请毕业前,考生可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系统自动进行新旧课程顶替,并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如满足毕业条件,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如不满足毕业条件,系统提示不满足的原因,考生如果认为通过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可以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选择顶替重新预测”页面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关系重新预测后提交毕业申请。
4、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 。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三)交费:
免费办理。根据明发改〔2013〕120号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
(四)交表
上交资料清单:
(1)已加单位意见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如无单位,也可由户口所在社区居委签署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准考证、补录成绩的单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用A4纸复印)。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① 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② 持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专(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毕业初审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方法见附件:《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有加考的,则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用A4复印纸。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交表时间:6月15日-20日。
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交表地点:①佛山市达德自学考试辅导学校,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1号佛山日报社5楼(电话:83032058)
②佛山市华粤自学考试辅导学校,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51号日明大厦7栋2楼(电话:83305345)
四、注意事项
1.此次办理毕业登记是由考生自行到网上对自己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所以请考生尽早改好自己的登陆密码,熟悉网上操作。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前置学历登记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2号)要求,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
2.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发证。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办证过程中须考生加补材料的,省、市考办会直接与考生联系,因此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填写,以便随时联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5.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18年11月中旬,届时请考生留意禅城区教育局官方网站(www.chancheng.gov.cn/ccjy/),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
6.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应自行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然后参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1: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附件2:广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附件3: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前置学历登记工作的通知
禅城区招生办
2018年5月
附件1:
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关于重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3]67号)规定,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申请办理毕业,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专科或本科学历以外,按规定在办理毕业登记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为方便考生办理前学历认证,现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在线验证码的具体方法: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录入该验证码,并将《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交市考办,市考办核对无误后将此表与其他毕业申请材料一起上交省考办。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为30天,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7月10日,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次年1月10日。有效期未达到要求的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进行延期或重新验证并再次上报。提供有效在线验证码的考生无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通过学信网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毕业生,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前学历验证手续。上半年毕业和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分别在当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省考办(传真号码:020-38627843,38627859),复印件上须注明准考证号、专业代码及所属市县(区)。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广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专业代号
专业
名称
学历
层次
报名报考时的特别要求
办理毕业时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备注
A100701
护理学
专科
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100703
中医护理学
2009年4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2011年1月停考。
A100704
社区护理学
B100702
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注册护士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报考
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705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获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805
药学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3
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前置学历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考生在申办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前,必须先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前置学历)。为做好考生前置学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置学历登记时间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
二、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类型及内容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提交省自考办)。
三、毕业登记时间
上半年6月15-20日、下半年12月15-20日。省自考办在毕业登记办理前查验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
四、其它说明
1.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2.毕业登记的其他办理流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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