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粤考委〔2011〕14号)的精神,我市在2012年1月安排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现就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准备参加2012年1月全国部分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11月18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使用的准考证在往次报考中已经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须再拍摄。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1、互联网报考(www.gdszkw.cn)报考日期:2011年11月10——20日 2、报考点现场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报考日期:2011年11月18——19日 (注意:考生每期考试只可在同一网站或同一个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注意:请检查准考证是否超过有效期,若过期请在报考点现场报考期间同时办理准考证更换手续。) 四、收费标准: 1、考试费每科37元。 2、对首次申领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免收工本费,对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准考证的考生,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列补高教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75号)规定,收取每证15元。 五、考试时间:2012年1月7-8日。 六、考试课程安排: 2012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时间安排表
七、报考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广州市属各区、县级市报考点一览表
|
上一篇:没有了